离婚纠纷律师可以特别授权吗?
发布时间:2022-08-02 离婚律师可以有特别授权吗? 根据法律规定,委托人对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。 诉讼代理人进行对委托人实体权利有重大影响的诉讼行为,必须经委托人特别授权。
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出庭。 也就是说,即使当事人确实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参加诉讼,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,代理人也不能就离婚权利处分作出陈述或者 不是,代理人也不能声明离婚是不是代表他。 终止此种身份关系的意见,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亲自向法院提出。 这是理论上的层面,但在司法实践中,法院对于代理机构作为一般代理人或特别代理人的权限,并没有一个严格或非常明确的统一标准。
但是,为了方便诉讼,让律师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,我们通常会在委托书中写上特约代理人。 当法官询问时,他们也说他们是特工。 如果法官明确了特殊表示是不可能的,我们可以暂时把它改为一般表示,从技术上讲,这样比较灵活。 尤其是在复杂的财产纠纷部分,对于只处理财产纠纷的庭审,当事人本人可能不在场,可以专门聘请律师代理。 但是,为了充分、及时地交流和调和意见,每次都让每个人都亲自到场更为合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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